在“一帶一路”建設正從謀篇布局的“大寫意”階段轉向精耕細作的“工筆畫”階段,在此大背景下,11月12日,由中國礦業聯合會與北京市朝陽區律師協會共同舉辦的“一帶一路”礦業能源投資風險防控及法律保障研討會在北京日壇賓館召開,這是兩個不同行業協會跨界融合共同推進此項工作的有益嘗試,旨在幫助中國企業認識“一帶一路”礦業能源投資的風險,分析研究投資風險管理經驗,結合中國企業礦業的國際實踐,更好地運用“一帶一路”資源領域投資的法律保護機制、規則和法律救濟措施,進一步提高中國企業境外投資的風險防控能力和法律保障水平。北京市朝陽區律師協會是我國最大的基層律師協會,中國礦業聯會作為全國性行業協會,雙方聯合舉行此次研討會將實現優勢互補、合作共贏。
本次研討會主要包括開幕式、主旨演講和專題研討三部分。
北京市朝陽區律師協會會長楊光、自然資源部政策法規司副司長遲恒偉、中國企業領袖聯合會主席夏令生出席并發言。北京朝陽區律師協會副會長張永良主持。
國家發展改革委國際合作中心有關負責人、中國社會科學院中國非洲研究院研究員朱偉東、深圳國際仲裁院院長劉曉春分別作了題為《我國“一帶一路”建設的成果與展望》《“一帶一路”背景下對非洲投資的法律問題及解決》《國際商事仲裁與投資仲裁的機制建設與創新》的主旨演講。
隨后,研討會展開了三項議題的專題研討,眾多企業家、投資管理者、投資專家、學者、律師群策群力,積極獻言獻策,介紹了“一帶一路”礦業能源投資過程中遇到的風險、困難和挑戰,分享了投資風險管控經驗;結合研究、法律實務和行業實踐經驗,針對“一帶一路”國家的投資環境和風險特點提出投資風險防控策略和應對建議;闡述了各種爭端解決機制在“一帶一路”項目中的運用,分享實戰中的真實案例,探討如何加強國際糾紛解決機制建設的話語權、機制創新及如何制定和靈活運用爭議解決策略,為中國企業“一帶一路”投資和貿易提供更全面的保護。
研討會內容豐富,嘉賓們講得精彩,參會者聽得過癮,楊光將其總結為“一二三模式”,一是站位準,北京市朝陽區律師協會作為一個區級律師協會,與中國礦業聯合會聯合舉辦此次研討會,使研討會具有更高更寬的視角;二是理念好、機制好。研討會設定的主題特別貼合當前的形勢以及國家發展理念,也貼合律師行業的發展理念,北京市朝陽區律師協會還首次公開引進協會會員單位(兩家律師事務所)和法律行業專業機構(一家法律數據供應商)作為贊助單位,發揮各自優勢,實現共享共建;三是嘉賓水平高,發言水平高,參會人員水平高。發言嘉賓來自央企、知名民企、高水平研究機構和各大律所,都是業內頂尖水平的專家,發言既貼題,又接地氣,都是領域的真知灼見,參會人員與發言嘉賓進行了很好地互動。
最后,北京市朝陽區律師協會“一帶一路”業務研究會主任、中國礦業聯合會法律專業委員會副主任錢學凱,作為兩個協會的重要溝通人,作總結講話并致閉幕詞。他表示,境外礦業能源投資大、時間長、風險高。參會者從不同專家的視角領會到什么是真正的礦業能源投資風險,對風險的認識又增添了許多新內涵,風險不僅包括傳統的政治風險,比如戰爭與內亂、政府動蕩、國有化行為、匯兌限制等,也包括國際制裁和反腐敗等新風險,一帶一路建設遇到的一些新風險還包括,準入方面的國家安全審查、經營者集中的反壟斷審查和國有企業競爭中立問題,準入后主要面臨高標準的企業社會責任投資,及行業標準融合與沖突風險。為了保護中國在“一帶一路”沿線國家的投資,中國已與137個國家和30個國際組織簽署197份共建“一帶一路”合作文件,已與100多個國家分別簽訂了雙邊投資保護協定和稅收協定,加入了紐約公約、華盛頓公約,并先后簽署了《選擇法院協議公約》《新加坡國際調解公約》,確認了《承認和執行外國法院判決公約》文本,為中國“一帶一路”投資提供了有力保護,但同時也要看到中國在“一帶一路”沿線國家的投資保護現狀還不容樂觀,一些國家既沒有加入世界貿易組織(WTO),也沒有與中國簽訂雙邊投資協定(BIT),還有的國家既沒有加入有中國參與的區域組織,也沒有加入其他任何區域型合作組織。“一帶一路”沿線國家國情和發展戰略不同,政策和法律體系差異也很大,中國企業大多數集中在政治風險較高、政策法律多變的地區,遭遇政策法律風險成為常態。一方面需要中國企業投資者認識到目前在“一帶一路”沿線國家投資有哪些維權途徑,并學會拿起法律武器維護企業自身利益,另一方面需要中國政府通過簽訂相關國際條約為我國投資者提供更高的法治保障水平,服務于“一帶一路”高質量發展的政策目標。這需要企業、政府、學者、律師共同研究投資保護的對策,此次研討會是一個好的開端。
自然資源部、國家發展改革委等部委相關部門負責人,中國五礦集團、中鋁集團、中國黃金、中國有色、山東黃金、山東招金、紫金礦業、中化集團、中化地質礦山總局、華鈺礦業、首鋼礦業、特變電工、華陽經貿集團、伊泰煤炭、金川集團、洛陽鉬業,光鼎國際等礦業能源企業負責人,來自中國社會科學院、對外經貿大學、中國政法大學、西安交通大學、中國地質大學、湘潭大學、浙江師范大學等學術機構和高校的負責人及廣大律師,共200多人參加了研討會。
來源:中國礦業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