礦用風門電控裝置
一.用途及適用范圍
風門自動控制系統使用于單扇或雙扇、行人、行車或人車共用風門等設施處全自動控制,可控制兩道或三道風門。本系統能在不改變現有風門設施結構情況下安裝使用。設備安裝后,風門能滿足反風要求,在礦井停電情況下可靠人力開閉風門,安裝方便,動作靈活、安全可靠。
二、使用環境
4.2.1 裝置在下列環境條件下應能正常工作:
a) 海拔高度不超過2000m;
b) 周圍環境溫度:-10℃~40℃,
c) 平均相對濕度:不大于95%RH(+25℃);
d) 煤礦井下有甲烷和煤塵爆炸性混合物,但無破壞絕緣的腐蝕性氣體的場合;
e) 在無滴水及其它液體侵入的地方;
f) 在無顯著震動及沖擊的地方;
g) 環境噪聲:≤75dB(A)。
4.2.2 裝置應能承受的最惡劣的貯運條件:
a) 溫度條件:-40℃~60℃;
b) 環境平均相對濕度:不大于95%RH(+25℃);
c) 振動:裝置中組成設備須符合各自產品標準中有關振動的要求;
d) 沖擊:裝置中組成設備須符合各自產品標準中有關沖擊的要求。
三、主要性能
3.1 供電電源
工作電壓:AC 127V;
工作電流:≤ 1A
3.2 信號
a)輸入信號
6路高低電平信號輸入(本安):低電平≤0.5V、高電平≥6V
b)輸出信號
1)2路控制語言報警器無源接點信號輸出;
2)2路控制電磁閥 AC 127V 輸出;
3.3 裝置基本功能:
3.3.1 控制功能:當檢測到傳感器信號時,控制電磁閥及執行器,以達到控制風門開、閉的目的,同時控制語言報警器,并進行聲光報警,語音提示(語音提示內容可自行設定)。
3.3.2 延時時間:礦車、行人通過風門后,延時30s后(時間可自行設定)關閉風門,解除報警。
3.3.3 防夾功能:礦車、行人通過風門后,關閉風門時檢測到人車自動打開風門并聲光報警。
3.3.4 顯示功能:主機配置液晶顯示屏,可顯示風門開閉狀態、傳感器工作狀態。
3.4 最大傳輸距離
主機到傳感器、語言報警器、電磁閥的最大傳輸距離為50m(電纜采用具有安標并在有效期內的MHYV 1*4煤礦用聚乙烯絕緣聚氯乙烯護套通信電纜連接)。
3.5 裝置容量:
本裝置由1臺ZMK127-Z礦用風門電控裝置主機、4臺FHF10礦用本安型紅外發送器、4臺FHS10礦用本安型紅外接收器、2臺GFK60礦用風門開閉狀態傳感器、2臺KXB127礦用隔爆兼本安型語言報警器和2臺DFB-8-DH-1.0礦用隔爆型電磁閥組成。
四、工作原理
主機殼體采用了3mm 厚鋼板焊接而成,引入裝置采用壓緊螺母結構,本安輸出引入裝置采用藍色漆特殊標記。本安腔面板上設有故障指示、傳感器工作指示觀察窗以及工作狀態。殼體內裝有可編程控制器本體、電源板、繼電器等。
主機由本安電源電路、非本安電源電路、可編程控制器的輸入輸出處理接口回路以及繼電器執行電路、顯示電路組成。
通過對現場各種保護傳感器的實時連續測量采集,經可編程控制器綜合處理后,一方面將數據傳送給所控設備,自動完成報警顯示;另一方面將數據通過輸出口送至顯示板進行動態顯示。顯示板可以顯示整個風門開關的工作過程,報警及運行工況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