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式礦車
固定式礦車是指礦山中輸送煤、礦石和廢石等散狀物料的窄軌鐵路搬運車輛,一般須用機車或絞車牽引。并且它也常常應用在其它非金屬礦石、橋梁,鐵道工程、輸導掘進等建筑運輸工程中,用來運輸砂土、石子等材料。是一種短距離運輸設備。固定式系列礦車的結構簡單,而且本身堅固耐用,它的阻力系數小、承載能力大、維修方便,具有多項優點,礦車卸載時是使用翻車機將整個車體翻轉過來。
固定式礦車的結構
固定式礦車車箱與車架固定聯接,須用翻車機將礦車翻轉卸載。其基本組成為車箱、車架、緩沖器、聯接器和行走機構。車架為一金屬結構,能承受牽引力、制動力、礦車之間的碰撞力和鋼軌沖擊力緩沖器裝在車架兩端,用以緩和兩車之間的沖擊力。聯接器是聯接機車和礦車的部件,常用的有插銷鏈環和回轉鏈,大型礦車采用兼具緩沖器作用的自動車鉤。行走機構是由4個車輪和2根軸組成的兩個輪對。礦車和物料的總和超過20噸時,一般應增加輪對數目。對多于兩個輪對的礦車,為便于通過彎道將兩個輪對組成一個有轉盤的小車,這種小車稱為轉向架。
使用注意事項
1、使用過程中,礦車所受的負荷不準超過規定的數值。
2、聯接裝置發生故障時禁止工作。
3、車架在震動時剛性地沖撞輪軸,禁止在車底架與輪對有故障時使用以免損壞車軸。
4、如發現插銷、三環鏈表面嚴重銹蝕或嚴重變形應報廢。
5、禁止礦車剛碰頭相互接觸。
6、當礦車軌道變形時應及時調整,否則礦車輪對易損,運輸過程中容易跳道。
維修與保養
為保證固定式礦車的正常行駛和延長使用壽命,需要每天檢查,每月維修,必須保證車輪無卡滯及不轉動現象。
應按照輪對的日常維護要求定期填加潤滑油,保證良好的潤滑,及其它附屬物,保證足夠的容量;檢查防脫插銷是否有彎曲、裂紋等缺陷;檢查緊固件上的螺栓是否松動等,防止發生意外。
此外還要隨時更換易損壞零配件。
相關參數
型號 容積m3 裝載量(名義) 最大裝載量 軌距 軸距 輪徑 牽引高 輪軸外寬 緩沖器形式 允許牽引力KN 自重(不大于)KG
MGC1.1-6A 1.1 1 1.8 · 600 550· 300 320 · 808 單列彈簧 58.8 610
MGC1.1-6B 1.1 1 1.8 · 600 550 · 300 320 · 808 雙列彈簧 58.8 610
MGC1.7-6A 1.7 1.5 2.7 · 600 750 ·300 320· 828 單列彈簧 58.8 740
MGC1.7-6B 1.7 1.5 2.7 · 600 750 · 300 320 · 828 雙列彈簧 58.8 760
MGC1.7-9 1.7 1.5 2.7 · 900 750 · 350 320 · 1150 雙列彈簧 58.8 980
MGC3.3-9 3.3 3 5.3 · 900 1100 · 350 320 · 1150 雙列彈簧 58.8 132